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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注定要位极人臣的女人第126节(1 / 2)





  如果真有父母还记着自家孩子来看,那么那些借口生病的小孩,主人家会说已经病死了,而借口送去别家的小孩,则会说有了更好的去处,但焦家不曾透露去向,他们对父母当然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一般到这里,小孩的父母也不会再刨根问底。

  如此一来,这桩生意还真让他们长久做下来,长达数十年,其中丧命者不下百人。

  当年那个知县果然凭此得到父亲青眼,从此胜过他的几个兄弟,官运亨通,早已高升去了梁城。

  焦家从中得利,凭借上头人的照拂,彻底掌控月县,变本加厉地操纵衙差、收买土地,连知县都可以不再放在眼里。

  那知县的父亲其实病情并未好转,拖了几年人就死了,所谓的药不见得有什么疗效,但架不住人有心理作用。知县家人总觉得老爷子是因为药的作用才多活了两年,将之说得神乎其神,倒引来另外一些相信“神药”之说的达官显贵,干脆做起生意来。

  焦天龙将生意传给儿子焦子豪,那焦子豪已全无敬畏之心,甚至喝醉酒时还主动和媚儿描述起来——

  “那群小孩一个个都很老实,被拎起来的时候跟小兔子一样。他们不知道抓他们干什么,只知道仆人要听主子的话,不能反抗主子,不能哭得太大声惹主子生气。屠夫连刀都磨起来了,他们还不声不响地站着,怕给父母丢脸呢!”

  ……

  萧寻初平常是个比较随心所欲的人,脾气不错,很少生气。

  可是,听谢知秋讲完前因后果,他先愣了愣,旋即忍不住破口大骂:“疯子!这群人是疯子!小孩子的肝脏……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药!

  “八成是那个游方术士起初用了什么杀鸡取卵的猛药,只是暂时让知县之父回光返照,没想到事后还会有人找来,所以不敢说真话。

  “他故意说个骇人的药引,本是想让他们知难而退,没想到这帮人心真能黑到这个份上,竟然真的敢去拐小孩!”

  谢知秋昨夜听完,已经心惊过一次,此刻她闭目片刻,算是哀悼。

  然后,她缓缓睁开眼,道:“我也这么想。”

  谢知秋博览群书,她也看过一些医书草药学一类,肯定不能因此就自认为是大夫,但是大体懂得一些知识。

  谢知秋道:“人身上的脏器,与动物并没有多大区别,肝脏更是与猪肝无异。硬要说这种东西有什么特殊的疗效,无非是利用其他人的无知,故弄玄虚,铸成迷信。

  “奈何人欲滔天,无论是怎样的蠢话,只要是到走投无路的境地,总有人为了谋求一线生机,就真的会信。可惜科举只考儒论诗文,就连读过书的文人,在这等事上,都不能幸免。”

  萧寻初问:“所以……那个造成月县今日局面的罪魁祸首、当年与焦家达成交易的月县知县,究竟是何人?”

  谢知秋默了半晌。

  她道:“此事距今已三十年过去,那位知县之后得到家族全力帮助,步步高升,如今已是扎根梁城,官居正四品。此人,正是当今吏部侍郎——刘求荣。”

  萧寻初一惊:“竟然是他。”

  谢知秋问:“你认识这个人?”

  “不认识,但多少听过名字。”

  萧寻初回忆道:“他应该也是齐慕先那一派的人,甚至可以说是齐慕先的左膀右臂。我小时候在席宴之类的地方见过他,那人一直对齐相鞍前马后,常跟在齐相旁边,为齐相做事。”

  谢知秋对此并不意外,她也找猜到焦家背后之后,定是齐相一派的。

  她说:“趋炎附势尝过一次甜头的人,又如何再走困难的路子?他父亲的权势总有尽头,他想要走到今天这一步,得攀更高的枝叶。只是……”

  谢知秋的目光,又幽暗三分。

  只是,如果月县背后是这么大的官,或者说,又是齐相派的人,对她而言,就很不好办了。

  *

  傍晚时分,谢知秋单独去见媚儿。

  其他焦家的人大多被关押在监狱里,但媚儿算提供证据有功,暂且在衙门里给她安排了个住所。但媚儿好像不太喜欢一个人待在屋里,大多数时候宁愿在院子里走动,她向现在衙门里的人要了本书,看得很吃力,大半天过去没翻过几页。

  谢知秋想起自己昨夜问过她纸条的事。

  媚儿回答说,纸条的确是她写的。她其实稍微认一点点字,但是焦家的人都不知道。

  她被卖进焦家当丫鬟的时候,是彻头彻尾的文盲,不要说她,全村都找不出一个人识字。但是后来为了搜集焦家的证据,她一点一点偷偷学、偷偷背,不但认了字,还学了算数,只为方便查焦家的帐。

  只是,她认识几个字已是不易,平时为了掩藏,更是没怎么亲手写过,所以给谢知秋的那张纸条,虽说字迹难看,但已是她倾全力而为。

  对这样的人,谢知秋是佩服的。

  这时,看到知县老爷过来,媚儿连忙站起来,要对她行礼。

  谢知秋示意她不必。

  事实上,接下来要说的话,面对媚儿,她觉得十分难以启齿。

  媚儿惴惴地问她:“大人,您来找我,是不是事情还有什么问题?”

  谢知秋默然。

  许久,她才开口,如实道:“如果按照你说的,与焦家有牵连的人果真是刘求荣,那这件事情,我恐怕没有办法管。即便当真硬着头皮试图将他绳之以法,最后结果也未必能如人意。”

  第八十章

  这是谢知秋深思熟虑数个时辰后的结论。

  正如衙门前的石碑常写有“诬告加三等, 越诉笞五十”这般字样,方朝的法理认可阶级秩序,是以稳定下层社会, 同时保障上层利益为基础的。越是身处高位, 所受的约束越少,甚至不必遵守法律, 而下位者则受到重重桎梏, 只要对上层表现出些许不敬, 就算有错。

  在这种情况下,身居低位而想要越诉上级,可谓困难无比。

  在此案中, 吏部侍郎的官位远高于谢知秋这个初出茅庐的知县, 更不要说刘求荣背后还是权势滔天的齐慕先。

  谢知秋如今这个“萧寻初”的身份,虽然是萧斩石之子,但萧斩石如今并不得势, 且武将也管不到民事判案上,硬去与齐慕先掰腕子,几乎不可能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