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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2 / 2)


  可是,为什么她这心里头,却好似小鹿乱撞呢。

  以前和杨翌承在一起,他对她说过那么多情话,其实她都不怎么放在心上,她那么笃定他不会离开她,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身份摆在那,任何男人都不会拒绝她。她是林氏集团的大小姐,谁会和钱作对呢?她有时候甚至分不清杨翌承喜欢的是她这个人还是她的钱,那时她想,反正她一辈子都不会没钱,管他到底喜欢什么,既然他人还不错,父母也算满意,那她就和他在一起好了。

  现在想想,还真是草率。感情这东西,还是得问问自己的心。

  “没有,没什么事我先走了,你早点休息。”

  林琅快速告辞,捧着发热的脸跑出了门,谢瑾年追到门口,注视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地上一串发光的东西吸引了他的视线,他弯下腰捡起来,应该是她匆忙之间落下的手链,他将手链握在手中,漫不经心地把玩,整个人侧靠在门上,一身黑西装几乎融于夜色,那总像是不食人间烟花的人身上好像多了几分生气。

  回到房间里,林琅仍然在不断地喘气,喘完气就发现手腕上好像少了点什么,抬起来一看,老爸去年送她的手链不见了。

  其实父亲给她送过很多礼物,大概是因为现在他不在了,他所有送过的东西都变得珍贵稀缺,林琅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又冲出门回去寻找,她本来挺担心是丢在了外面的,那就找不到了,但当她看见还没回屋的谢瑾年时,就知道她白担心了。

  他闲适地转着手腕,一串手链挂在他手上,随着他的动作起起伏伏,闪闪发光。

  林琅跑过去伸手便要拿,可谢瑾年却将手抬高,两人的身高本就有差距,他再抬高手她就更够不着了,她只能硬着头皮去对上他的视线,正想说句“谢谢”,就听见他漫不经心地开了口。

  他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第十一章

  林琅已经住在四合院一段时间了,那颗心都因为人家扑通扑通小鹿乱撞了,可谢瑾年竟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足可见在他心里她是多么无关紧要的人,这可真够丢脸的。

  林琅肃着一张脸,隔了半晌才说:“姓林,叫林琅,琳琅满目的琅。”

  谢瑾年慢慢放下抬起的手,将手链摆在她面前,她垂眼接过,说了句“谢谢”就转身要走,没走几步,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她瞬间没法挪动脚步了。

  谢瑾年在叫她的名字。

  他说:“林琅,我记住了。”

  林琅回过头,他笑容婉转,修长的眸子流光溢彩,与往日冷若冰霜的模样,有鲜明的区别。

  莫名其妙的,本来不怎么好的心情就缓和了许多,林琅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朝他点了点头,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谢瑾年靠在门边,仰头望向天上的月亮,今晚的月色可真好。

  林琅今晚又失眠了。

  她前两天睡眠才好一点,今晚被谢瑾年这么一闹,又开始心神不宁了。

  这次倒不是因为那些糟心事,而是因为……

  她开始不确定自己以前认为的感情到底算不算感情,杨翌承对她来说到底算什么。她一直不认为自己是个很容易移情别恋的人,她和谢瑾年认识的时间也特别有限,或许是她现在太困难,对于这个给予了她很多帮助的人,总会有特别的偏向,她总觉得,她和他相处时,有很多悸动和忐忑是与杨翌承“恋爱”时没有的。

  其实她和杨翌承之间也不算恋爱了,她总是由着性子来,因为她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杨翌承就算不满意不高兴不喜欢,也会顺着自己,就像现在,她不是林家大小姐了,他马上就更改成为她堂妹的未婚夫一样。

  他们那段所谓的感情,那个所谓的未婚夫妻身份特别不牢固,甚至于那些她以为是爱情的感觉,好像都只是她幻想出来的。

  她对他的感觉,说得更准确点,称之为占有欲或许更恰当。

  她从懂事起就很清楚自己将来得找个什么样的另一半,所以当父亲介绍杨翌承给她认识的时候,她就用那个家里会同意的标准衡量了一下,觉得还可以,就试着相处,虽然不尽如人意,但至少不会觉得讨厌,那么时间长了应该就会喜欢吧。

  她一开始是抱着这种想法和杨翌承在一起的,现在会被对方如此对待,其实也是活该。

  草率的开始,必将失败的结束。

  至于她现在对杨翌承的感情,除了恨和看不起也没别的了。

  晚上不睡觉的结果就是,第二天起来的时候特被困,可她又不能睡懒觉,因为今天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一大清早林琅就出门了,六点多时庄奶奶起来给谢瑾年准备洗漱用具时,就发现她屋子里空荡荡的,门口贴着个纸条,让她别准备她的午饭了。

  庄奶奶一边洗菜一边嘀咕:“这丫头大早起跑出去干嘛了?也不吃早饭,饮食习惯不好,胃坏掉可就麻烦了。”

  谢瑾年出来时,正好听见庄奶奶在念叨这些,他的表情始终入水,看不出喜怒,此时也是一样。

  “她出去了?”

  他问着,声音冷冰冰的,听得人连夏日的暑气都散了。

  庄奶奶点头说:“比我走得都早,也不知道什么事儿这么重要。”

  谢瑾年忽然想起她昨天说的话,说是今天要给他一个惊喜,也不知会有什么惊喜。

  “总之,不会是和我们有关的事。”

  他下了决断,庄奶奶却不怎么赞同:“怎么会呢,这丫头虽然住在咱们这里时间不长,却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你就说昨天,你看她给我打扮的,我都不认识我自己了,她给我那件旗袍,一看就不便宜,那本来是给她妈妈订的,可是她现在父母都不在了……哎,真是可怜。”

  谢瑾年慢条斯理地洗着手,素白修长的手指上有水珠一点点滑落下来,他脸上不见任何表情变化,也不讲话,安安静静的,给人冷冰冰的感觉。

  这会儿,林琅已经到了广告公司,她抽了一张彩页举起来看了看,绝代佳人就是绝代佳人,只是随便拍了一张照片,简简单单往上面一p,就不是那些庸脂俗粉可相提并论的。再加上她那广告词,千年等一回,保准今晚上如意戏楼爆满。

  接下来她要做的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把这些传单发出去。

  她这传单从设计到文案,都是定位在年轻阶层的,那才是未来的生力军,一旦谢瑾年的名号在年轻人里打开了,那才是真正有生命力,老年人虽然懂京戏的可能会更多,但他们的“造星”能力太弱了,也引不起什么舆论关注。

  发传单是个体力活,而且需要脸皮很厚,躲开城管,不然别说发出去了,搞不好还会全部没收。

  传单一页看起来并不怎么沉,但五百张叠一起就有点沉了,她单肩背着包,怀抱着那么多彩页来到江城外滩,这会儿日头正高,天气特别热,尽管她只穿着热裤和背心,依然热得后背都湿透了。

  她将彩页先都放到了一个人少的角落,随后捏了一叠,看周围没有城管的迹象,便吸了口气走出去发。起先人们并不怎么关注,也不愿意接,这样发传单的人太多了,天天接拿回家都可以码成一摞书,林琅以前就念大学时学校做课题,被逼着做了半天这种活,最后还因为脸皮薄把所有的传单丢给了宫辰,让他帮忙去发。

  可是现在,宫辰是不可能来帮她做这种事了,她也没钱请人做,只能靠自己。

  每发出一张传单,她都会特别向对方介绍几句,有年轻男性会因为她长得漂亮给点面子听一听,但她感觉对方会去的可能性很小,她主要攻略的对方是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