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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褚曦看上去似乎有些醉了,带着些醉酒的娇憨。可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听闻斐说到一半不说了还有些不满,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你,你什么?

  闻斐伸手扶住了她,也不知是怕她醉酒跌倒,还是其他:阿褚,你是不是醉了?

  喝醉的人是没有自己醉酒的意识的,褚曦的逻辑甚至还很清晰,她皱着眉有些不悦的反驳:就,我就喝了一口,一口而已,怎么会,怎么会醉?说完似乎怕闻斐不信,还辩驳道:我从前在家中,喝酒,也能喝一壶的

  喝一壶是真的,但那是贵女喝的果酒花酿,和北地的烈酒完全没有可比性。

  闻斐明显感觉到褚曦依靠过来的重量加重了,她有些好笑又有些无奈,不过这事真怪不得褚曦。于是她一弯腰直接将人打横抱起,打算将人抱进内帐躺着歇歇,今日还能不能回城就再说吧。

  褚曦没有拒绝,乖乖巧巧让她抱了,只是等闻斐试图将人放下来时才发现,自己的衣襟被媳妇紧紧拽住了。她试图将掰开褚曦的手也不成,两人纠缠了一会儿,她索性一翻身直接躺在了褚曦身侧陪媳妇躺会儿,或者直接睡个午觉也没什么不行的。

  可显然,喝醉的人并不那么老实。先是翻滚进了闻斐的怀里,过了会儿就直接压到了闻斐身上。等闻斐抬眸去看,对上的就是褚曦略显迷蒙的眼眸。

  心里就像是被羽毛轻轻扫过,闻斐看着半醉不醉的褚曦,忽然就有点心动。

  两人算不上老夫老妻,但成亲也有小半年了,许多事也不必太过拘束既然心动了,闻斐便没克制,微微一抬身便直接吻上了褚曦红润的唇瓣。

  褚曦口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酒气,也不知是不是被那点酒气影响,没一会儿,闻斐竟也觉得微醺。以至于衣裳都脱了个七七八八了,她还被褚曦压着,完全没有翻身的余地。接下来的事更是迷糊,仿佛只是一个眼神的撩拨,惯来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主动权,今日便全交给了对方。

  最后的最后,闻斐一面咬唇忍着没有发出声音,一面望着帐顶脑海里只剩下两个念头:她媳妇真的一口酒就喝醉了吗?还有幸好这里是常驻的军帐,至少床是够结实的。

  作者有话要说:  闻斐(怀疑):你真喝醉了吗?

  褚曦(眨眼):你猜?

  第167章 十四

  北州的冬天很长, 但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知不觉之间。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庭院里厚厚的积雪便都化了,枯萎的枝头也重新冒出了嫩芽。

  春光明媚, 拂面的春风犹带着料峭春寒, 憋了一冬的人却再也忍耐不住,纷纷换下厚重的冬衣,迈着轻快的步伐踏出了家门。

  闻斐这几日很忙,她仍旧练着兵, 不敢有丝毫懈怠。而练兵这事,冬日有冬日的练法, 春日也有春日的练法, 于是她开春后一连在军中忙碌数日, 全是为了此事。

  所幸经过一个冬天, 褚曦也早熟悉了北州的生活,没有她的陪伴也并没有妨碍什么。相反趁着闻斐忙碌的空档,她倒是把将军府好好收拾打整了一番。

  这一日闻斐回府时, 正见着褚曦指挥仆从, 将一口大缸挪到庭院中。缸里装着水, 还种了莲花养了鱼,看着十分雅致, 唯一让人担心的就是这缸里的东西能不能越冬?

  闻斐往那水缸中望了一眼, 还是将这话咽了回去,只上前几步问道:这才开了春, 哪里来的莲花和鱼?

  褚曦闻言便答道:今日出门刚巧在街上遇见,便使人买了些回来,也不知养不养得活。说完才想起什么一般,扭头看向闻斐, 又问她:你今日怎么这般早就回来了,这还不到申时呢。

  这些天闻斐总是早出晚归,今日也不例外,天没亮她就不见了人影。褚曦原以为要到天黑才能等到她回来,结果还没到晚饭的时间,她竟提前回来了。

  说起这个闻斐倒来了精神,也不去看那水缸里的鱼了,转而兴致勃勃问褚曦道:阿褚,你喜欢马吗?

  褚曦没料到她忽然问这个,眨眨眼,不解的看向她。

  闻斐于是又问:你想要匹小马驹吗?

  褚曦一听,眼眸不由得亮了亮小动物总是可爱的,女孩子尤其喜欢这些,褚曦自然也不例外。更何况北州乃是边境之城,紧邻草原,地广人稀,马儿几乎是不可替代的交通工具。若只在城中活动便罢了,但凡出行,总少不了要骑马。于是拥有一匹独属于自己的小马,在北州也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

  念及此,褚曦忙点头应道:要的,我要亲自养大。不过现在哪来的马驹,我没听说府里哪匹马怀了小马啊?

  将军府里养了不少马,而且全是好马。有些是陛下赏赐的御马,有些是舅舅所赠的良驹,还有些是闻斐自己花高价买来的宝马。毫不夸张的说,这些马一天一匹都够她轮小半个月的,带出去打仗足够替换,分给媳妇骑她也不心疼。

  只是战马精贵,产子便会使母马体力下降,所以闻斐从不拿自己的战马配种,这会儿她马厩里的马也是清清白白,根本没有小马驹。

  她指的是别的:没有,府里的马都好好的,只是近日西边来了支商队,听说带着血统良好的小马驹,我就想问你要不要。说完微顿,又道:不过听说西域血统的宝马都格外高大,你若是不喜,开春之后草原上的野马群也该活动起来了,我带你去套几匹回来也行。

  听她一本正经的说完,褚曦真不知该气还是该笑,眼珠一转说道:好啊,我还没见过套马的呢,正可以见识一番了。

  闻斐闻言不疑有他,高高兴兴答应下来:行,我这就使人留意野马群的动静,等查到踪迹,我便带你一起去。

  看她答应得毫不犹豫,褚曦自己反倒是迟疑起来,顿了顿问道:这,野马好套吗?会不会很危险?

  说来动物都有护崽的本能,要在野马群里动马驹,更是难为。

  闻斐却摆摆手,不甚在意的模样:没事,我军中有套马的老手。说完还解释了一句:我手下多是骑兵,但朝廷供给的马总不太够,他们就自己去套马。收获好的时候不仅套的马自己够用,还能卖钱,可是赚了不少。

  褚曦一听不是她单枪匹马的亲自动手,也放心许多,又兴致勃勃说起自己喜欢什么样的马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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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马需要等商队,套马更要等野马群,所以两人这一等,便是小半个月过去了。直到褚曦几乎要忘记这事的时候,野马群的消息才终于传了回来。

  闻斐一大早又去了军营,不过还没到晌午她就又打马回来了,一进门见到褚曦便拉了她往外走:走走走,野马群找到了,咱们现在赶紧去。

  军中最不缺斥候,哪怕现在北蛮被打残了,可驻守边关的将士依旧不敢有丝毫懈怠前两年北蛮就被闻斐打的七零八落了,可去岁不还是集结了人马南下吗?那时起,闻斐就深刻意识到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道理,如今驻守北州练兵也十分警醒。

  斥候是日日都往外派的,寻找野马群其实算是顺便,到今日才有了消息。

  褚曦猝不及防被她拉走,脚下还有些踉跄,闻言眼眸微亮,踉跄的脚步也跟着追上了:在哪里?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