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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5)(2 / 2)


  想要去理解,所以画了漫画。关于自身的厌恶,关于对世界的不安,所以也画了漫画,我就是如此走过来的,我的每部作品都像是在埋葬过去的我,有一天我或许会把自己给燃烧殆尽,可是我也想要往前。

  想要去了解更多的民俊,想要去他去过的地方好好看一看,想要讲更多的话……可是每当我想要说出那些渴望时,我总是将手十指紧扣,放置在胸前,感觉到心脏猛烈跳动。

  要将话语传递出去怎么会如此艰难?

  所以我才要画漫画,就是这样的吧。

  于是我将从我的右翻页,同样开始我那没有那么值得被记录下来的事情。关于我的霸凌,关于我对未来的迷茫,对所有人抱歉的事情,太过真实的自己,看起来反而平凡而不丑陋。

  我的名字叫安春暉。

  我是个曾经霸凌过别人的漫画家。

  就从这样的平凡开始。

  「民俊,书名要叫什么?」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一边嚼着滷蛋一边说。

  「我想想。」他说,手沾满了碳粉,我试图教他一点电脑绘图,不过他还是放弃除了涂顏色以外的所有cg绘图。

  「现在是夏天。」他有些莫名其妙的说:「好像很适合去海边。」

  「那你要去吗?我是说完成之后。」我随口问道。

  民俊突然停滞了许久,他转过头看着我,他的眼镜沾上雾气,所以过了一会,我才终于看清他的眼神。

  「怎么了?」我问。

  或许是在像这样子的瞬间,我总是会意识到我们有一天会分离的未来。

  「标题就……选个有海的句子好了。」

  民俊顿顿的说,在吃完饭后,我们挤在电脑前,打开电脑拉出成语字典。在辞海中,有什么东西跳进了视线中。

  他和我同时指向了电脑萤幕显示的某个字句。

  「『海不扬波』,听上去很不错啊。」

  因为一路走来跌的鼻青脸肿,所以取了太平盛世这样的意思。想着想着,我突然觉得我们两个,说不定比彼此以为的都还要浪漫。

  那么我想我,既然我希望民俊幸福的念头从未改变。我或许就不该去害怕没有他的未来。

  ——「春暉,春暉,要不要去房间睡觉?」

  我在呼喊声中醒过来,感觉全身都在发烫,我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在电脑萤幕前睡过去了,睁开眼睛时,感觉全身骨头都在哀嚎。

  我看了看被扫描进电脑的手稿,那是我和民俊跑了好几家书局才有在用的漫画稿纸,我从前天开始,就一直在尝试用cg贴网点,一直以来画彩色漫画的我,到了黑白的领域简直像陷入泥沼。

  原稿随意堆在桌上,上面的标籤密密麻麻,再继续看下去感觉眼睛都要瞎了。

  但是成品是如此令人撼动。那甚至让我有种错觉,我之所以活到现在,就是为了和民俊一起做这件事。

  「我呃——」我揉了揉眼睛,然后说:「我快完成了。」

  民俊靠在我身侧,近到我能感觉到他的呼吸吐纳。他瞇起眼睛,说:「要不要吃晚餐?」

  「现在是晚餐时间?」我错愕的看向时鐘,上面写着六点,我沉默一会,发现自己竟然分不清楚到底是晚上还是早上六点。

  「应该是吧。」民俊打了很大的哈欠,他一边坐到了地板上,一边动作缓慢的拿出手机,一如往常的叫餐。

  我将档案存档,一共四十八页。我简直不敢相信那是我和民俊花了两个礼拜一起画出来的,他最终在我的逼迫下,认真的开始画人物,有素描的底子的民俊可以完美勾勒出人体的曲线,再配合上他优秀的分镜能力,我和他说:

  「你或许比我更适合画漫画。」

  「但我没什么想要传达的。」他轻声的回覆。

  封面也是由他设计的,民俊画了一张大开数的水彩画,是两个人站在海边,脚踝浸在波浪中,头发被风吹乱。远处阳光灿烂,而影子拉的好长好长。

  很久以前,在得奖的时候,我感受到一种「我终于把自己给传达出来」的悸动,好像终于跟某个人產生了联系,凭藉着这样的感动,我千里迢迢来到台北,觉得自己成为漫画家是命中注定。

  现在我觉得,好像不画画也无所谓了,不是画不出来了,而是我还可以去找到更多东西,还可以用画以外的事物去了解一个人,我或许,或许真的有足够多的勇气,能够去实现我所想要的。

  我从椅子上下来,然后靠到民俊旁边:「我想要吃拉麵。」

  「好啊,那我要吃叉烧的。」他说。

  当外送来的时候,毫不意外又是在大台北地区努力工作的柏晨。我去接过食物时,柏晨惊恐的看着我,他说:「安小姐,你比昨天更像殭尸知道吗?」

  「还活着啦。」我说,感觉到飢肠轆轆:「谢谢你。」

  「对了,明天就是你们说的同人展对吧?」柏晨和民俊打了声招呼,在这几个礼拜的相处下来,我们三个人都变成了偶尔会聊天的关係。他说:「我还要工作所以不会到场,那可不可先跟你们买一下作品?哼哼我带了五百块喔。」

  我感觉到神经似乎断片了。

  气氛好像静止好几分鐘,我回过头,然后和民俊对到眼,他顿了许久,才勉强挤出一句:「明天?」

  「对啊明天礼拜六。」柏晨拿出手机说:「就在附近言大的体育馆……」

  「我们还没印——」然后,民俊终于说出那晴天霹靂的宣告。

  我抽动嘴角,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但没有编辑提醒我,我好像什么事情都会忘记。一阵疯狂和彷如重击的感触在胃里翻搅,我连忙赶到电脑面前,将档案改格式输出到随身碟里:「我现在来存,应该还来得及!」

  「我去查哪里的印刷厂有开!」民俊立刻说道。

  在我们手忙脚乱的时候,站在门口的柏晨似乎思考了许久,他说:「可恶,我现在走的话好像很不近人情,安小姐不然我送你去吧?我骑摩托车会快一点。」

  在突如其来的协议达成后,我将档案存到随身碟里,将信用卡带在身上,然后民俊凑过来,他将附近印刷厂的地址从手机上传给我,他的眼神充满坚定。

  而柏晨将第二顶安全帽交给我,我便坐上了后座,在夜晚的台北街道奔驰。

  柏晨的摩托车后座放着外卖保温箱,行进过程中我感觉到腰椎部分一直去卡到。而我们在机车群中穿梭。

  我感觉心跳快到无法呼吸。说起来,我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做什么,我们所创作出的作品是多么私密的东西,但却要印出来,然后卖给那些人生中的过客。

  诚实面对自己的人,可以无所畏惧。这又是谁说过的话?

  「安小姐的那个作品,就是《愿你安好,艾蒙》,我看了喔!」柏晨在红绿灯路口时说,他的声音在鸣笛与热闹街区的声响中,显得清晰灿烂:「虽然我读不太懂,可是我觉得能画漫画的人都很厉害。」

  我顿了许久,低声的说:「像你这种认真生活的人比较厉害啊。」

  柏晨似乎没有听见我说什么,他只是在发动引擎的时候,又补了一句:「欸,帮助漫画家在截稿日前达阵,写在履歷上的话感觉帅爆了。」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他也笑了,而摩托车奔驰,我们花不到十分鐘就到印刷厂,幸运的是除我以外,也有几个看起来是下了班马上赶过来,就为了要在展览上开卖作品的创作者们。

  印刷厂的老闆似乎也见怪不怪,在要求我填完表单以及约定取货时间后,任务差不多就完成了。

  接下来,柏晨已经先走一步去工作了。他祝我一切顺利,口气就像小芳。我目送他在夜色里离去,直到再也看不见车尾灯。

  民俊传了讯息说他等等就会来接我回去。我盯着这条讯息,一个人站在印刷厂的店门口,一旁的捕蚊灯发出吱声,听上去像某种节奏乐。

  我突然感觉到心情就像水波一样平静,我看往前方,完全整理不出思绪。

  「春暉!」

  我听见喊声,然后再自然不过的转过身,我看着民俊在视线的远方,我也迈开脚步。我等等要说什么呢?就说一起回家吃晚餐——

  只是这样的日常生活,真的可以吗?

  在这两个礼拜间,我每天都会產生这样的疑问。质疑自己到底在做些什么,会不会我仍在进行所谓的,图自己安心的利己主义。

  「春暉。」他站到我面前,有些汗流浹背,但露出了微笑:「走吧,回家吧。明天还有得忙……安春暉?」

  我突然想到,朋友曾经和我说过,过劳昏倒过一次的人之后就会注意到自己的极限。

  就彷彿我不断的质疑,不断的退缩,直至现在才肯定,我能够与民俊相遇太好了,能够画漫画真是太好了。

  我想现在,我终于注意到自己了。

  在黑暗笼罩视线前,我与民俊第一次拥抱。

  不知为何,在这样的瞬间,我突然明白那样强烈的情感,为什么会令人落泪了。

  我明白我为什么要带着他去温泉去地下街去看电影,去前男友家撞门伸出手带着他从雨中回家然后一起逛展览,然后,想要了解他的全部——

  好喜欢你。

  所以现在,无关乎什么赎罪不赎罪,无关乎我是怎样的烂人,也无关乎关于自我的追寻与探讨之类的,我这辈子可能永远不会懂的东西。

  就只是,单纯的,因为好喜欢你,所以希望你幸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