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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5章(1 / 2)





  谭莳吃东西的手一顿,低头看了眼自己樱花粉色的指甲盖:“我今天只涂了透明色的护甲油。”

  “是吗?”她直接摸上了谭莳的手,在谭莳把手抽走之前迅速的摸了一下,仔细看了几眼:“你手指甲真好看。”

  “……谢谢。”谭莳放下了叉子,将手移开。

  “能告诉我你怎么保养的吗?对了,我忘了介绍自己,我叫周菱,你叫什么名字?”

  “冉朦。”

  “冉萌?真可爱。”周菱唇角翘起。

  因为周菱的主动,谭莳和她聊了起来,聊完怎么保养指甲就聊哪家的指甲油漂亮,聊完手指甲聊脚趾甲,聊完脚趾甲说到护肤,从脸部到身体,从身体到头发丝儿,聊完护肤聊彩妆,聊着彩妆还要说到健身。两人仿佛有聊不完的话题,彼此的距离不自觉的不断拉进着,还时不时凑近看看彼此脸上的妆容,交流心得。

  远处一直时不时要观察一下谭莳的冉父见此激动高兴的不得了。

  果然带儿子出来的选择是正确的,一直在家里憋着自己,哪儿能碰到喜欢的人?虽然谭莳说喜欢男人,但是冉父以自己身为一个男人的角度来想,男人哪里有女人好?女人又香又软,对男人有着天然的吸引力。

  他虽然不知道儿子怎么误入歧途的,但是相信只要儿子感受过女人的好,就会明白,感情和性,不绝对取决于性别,他可以喜欢男人,自也可能喜欢上女人。

  越想越美好。他虽然遗嘱立的洒脱,但是内心里还是希望有子孙可以继承自己幸苦了大半辈子攒下的家业。还有重要的一点是,儿子太单纯什么都不懂,他要是走了,钱财够儿子花一辈子,但是怀璧其罪,单纯的儿子经得起别人的算计吗?尤其是到了老年,没有一个知心人照顾着,这让他怎么能放心?

  他自然是希望儿子可以娶到妻子,膝下有承欢的孩子。他倒不是对喜欢男人有什么偏见,他只是,不相信而已。同性恋他见了那么多,真正能一辈子善始善终的太少太少了,男女尤善变,何况是同性之间?差别只在于,哪种感情失败了的代价更大。

  冉父所有想法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让自己能活得更好一点。

  谭莳朝冉父那边看了一眼,嘴角微翘,身体往后一靠,示意周菱的话题可以打住了。

  谭莳对这些话题的了解全部来自于冉朦的记忆,自己本身对这些不是太清楚,也不感兴趣。他这么做,自然是为了麻痹冉父,现在冉父不盯着他了,他便打算换个地方继续窝着。

  周菱见谭莳变脸变得这么快,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甚至自动开始回想,难道是刚才她说错了什么话,让谭莳不高兴了吗?

  “抱歉,我要去一趟洗手间。”谭莳对周菱点点头,起身越过周菱离开了。

  周菱看着青年修长的背影,少顷,突然抿唇而笑。

  真人看起来和资料中的模样有着很大的出入。

  真是难以想象这个男人居然会因为爱迷失自己,明明内心里是一个非常理智而自我的人。

  更让她难以置信的事,时隔那么多年,她哥居然对对方有了感情,为此不惜向家里头出柜。

  她母亲倒是因此心情愉快,父亲则是气歪了鼻子。

  不过有生气又怎么样,他管得了她哥?

  周菱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甲,然后眯着眼睛拿起手机发了一条消息。

  谭莳在厕所隔间出来,在洗手池里头洗手,冷不丁就被身后的人给抱住了,谭莳抬腿往后踢,身后的人侧身一躲,抱着他往墙边一转,谭莳克制住自己,任由对方推到了墙边。

  因为,冉朦是个四肢不发达的阿宅,面对这种情况,往往就只能任由别人随意处置了。

  “小莳……”

  性感低沉的嗓音让谭莳的耳朵升出了熟悉的瘙痒感。

  谭莳被摁着头拥在对方的怀中,只能闷声问道:“……你是谁?”

  “我叫周慕。”他道:“是你未过门的丈夫。”

  “……”

  未过门的,丈夫?!

  要不是那让他倍感熟悉的名字,他会以为对方是个神经病。

  “我之前尘封了一段时间的记忆,现在都想起来了。”周慕依旧轻柔地摁住谭莳的头,注视着谭莳的眼眸中,淡漠化开,从眼底上涌出许多的温柔:“我们有一场未换成的婚礼。”

  相似的场景唤醒了他以往所有的回忆,当所有的记忆顺利交融,他已无法再选择徐徐图之的温和路线。

  他迫不及待的也想让谭莳也记起来,走出来,哪怕因此再付出更多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第339章 小公举(六)

  谭莳听周慕把说完,然后蓄力把周慕给推开了, 神情诧异:“周慕?你在说什么胡话?尘封记忆, 婚礼……”谭莳指了指脑袋的位置:“你精神出了什么问题吗?”

  “我知道你还有一段没有被封住的记忆。”周慕被推开后, 靠在墙边, 高大的身体微微弯腰与谭莳平视:“你是在生气我之前的不告而别吗?”

  当然。

  嘴上却道:“你说的话我都听不懂。”

  谭莳状似有些害怕的打量了周慕一样, 然后慌慌张张的跑了。

  周慕没有去强行追谭莳,在洗手池冲洗着自己的手,低垂的眸子里带着几分笑意, 真调皮。

  他很确定谭莳肯定还记得他, 毕竟谭莳虽然是这颗星球的主人, 现在代为掌控的却是他。只要他想, 他可以知道任何他想知道的事情。谭莳的记忆没有继续被第一时间消除就是他的手笔。

  他等不及了。

  他们的生命那么的漫长, 这样一次次的分别倒像是一种情趣,反正他们一直都在一起, 甫一离开又能飞快的相见。只是他还是希望可以平淡一点,那么漫长的生命, 只愿少一些伤心和意外, 心意相通的在一起,哪怕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也并不会腻, 就算有一天他们真的腻了, 就一起重新陷入沉睡好了。

  爱上了谭莳之后, 他才知道,爱一个人究竟是一种怎样心心念念,对方的一切高于自己的感受。

  无论是人还是别的物种, 自私是天生烙印在了骨子里的,哪怕是爱一个人也是如此,大部分人都是一切以自己的感受为先。他却发现,他对谭莳的爱早就出乎了自己的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