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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忘年之交(2 / 2)


现在的小黑已经是一个小伙儿了,长相也不像是原来那么萌,变得帅气了很多!身材也不像是柳在俊刚刚领养时候的瘦弱、反而在跟了柳在俊之后变得强壮有力!

智商上,小黑随着见识的增多(满世界乱跑)、年级的变大(两岁了),愈发的聪明了。这也是柳在俊不惜一直带着它的原因,除了每天要让小黑多活动一点之外,不需要柳在俊怎么担心的!

“hey,boy!欢迎!”

小丑乐队这些人平常的时候,就聚在一家酒吧里。

这家酒吧其实就是他们自己开的,白天的时候因为不用开业,几个人就聚在一起聊天打屁,或者是喝点小酒之类的。

这个小日子过得非常悠闲,这让柳在俊有点羡慕,他想着自己要是以后退休不干了,可能也会这样生活。

不过这些这样的日子,还有很长时间才能到来!

既然穿越了,自然干点有意义的事情。那什么是有意义的事情呢?就是要活的有意义;怎么有意义的活着呢?那就是要干有意义的事情!(书友们:打死你个龟孙儿,让你水数字!)

虽然不能说到华夏去干房地产之类的,那也太没有追求了!

,其实是干不了!因为想要做房地产你只少要有非常大的实力及势力,不然你以为随便一个人能就做着房地产就能成为华夏首富?

不说这些,出来迎接柳在俊的是一个将近一米九的壮汉。年级看上去有五十来岁的白人,留着刺头短发、下巴上留着短胡、眼睛明亮,身材也壮硕,看着就知道平常的时候没少锻炼!

这个人就是小丑乐队的吉他手瑞恩.琼斯(r.s,战时司马客串),也是柳在俊关系最早变得亲近的人,比认识最早的丹还要快。

瑞恩非常的豪爽、说话也是直来直去的,是典型来自德州的牛仔!

和柳在俊一样都比较喜欢篮球,都是休斯顿火箭的球迷。嗯,确切的说柳在俊是姚鸣的粉丝,从而将火箭当做主队的;而瑞恩则是很早之前就喜欢火箭队,在哈基姆.奥拉朱旺和‘滑翔机’德拉克斯勒夺冠时候就已经是火箭队的球迷了!

所以两人自然而然的就共同的话题很多了,关系自然就很快的变好!

“hi,瑞恩,好久不见了,伙计!”

柳在俊下次之后带着小黑,和迎来的瑞恩来了一个基情满满的拥抱!

“好久不见,伙计”瑞恩也是柳在俊拥抱了一下,之后转头对着小黑,“好久不见了,hey”

因为说小黑的时候,以老米的舌头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所以这些家伙将名字简略到‘hey’就完事,对他们来说‘hey’更加好记。

瑞恩从小的时候就想当兵,不过当时只是服役了几年之后,打了自己的长官,被队伍开除了!

不过这家伙始终喜欢那种军犬的狗狗,所以自然对小黑格外的亲近,不过高冷的小黑斜视了瑞恩一眼之后蹲坐在了柳在俊旁边。

瑞恩耸耸肩,早知道这样的表情,他也很无奈啊!他非常喜欢小黑,可是小黑不理他。你说要是养别的狗狗,肯定没有小黑这么聪明,就像是别人家的孩子似的,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

“还要去别的地方吗?”瑞恩和柳在俊一边往酒吧走,一边问柳在俊接下来的行程。

“先在米国待一段时间,之后可能还要去一趟欧洲”

没有什么不能说的,再说了这几个老家伙有什么不懂的,他们知道什么是能说的、什么是不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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